台灣觀光日韓代言人要換人做了!飛輪海代言的合約期限即將於七月十六日到期,交通部觀光局日昨公告招標日韓新代言人卻流標,為避免出現空窗期,飛輪海的代言延長至九月,觀光局也將盡快重新公告招標。

 交通部觀光局國際組長劉喜臨表示,八月十四日飛輪海還將當一日導遊,帶一千名日韓為主的觀光客遊覽宜蘭傳藝中心等;另外,九月的五百旅客來台騎單車的大規模國際活動,飛輪海也將出席宣傳。

 劉喜臨指出,三家投標的廠商,其中,一家因為資歷不符被淘汰,另外兩家則因提出的推廣計畫和代言人的形象魅力未能整合搭配,市場行銷效益無法發揮,評審委員決議流標。

 據了解,投標的公關公司提出的人選也都相當有來頭,包括F4其中的一位團員,曾接演過改編日本漫畫的偶像劇,以及曾經赴日闖蕩銀河、日前曾飽受腳傷之苦的年輕女性歌手兼演員。

 劉喜臨指出,觀光局雖然未強制要求代言人必須承諾為台灣帶進多少觀光旅次,但希望代言人不只能吸引粉絲來台追星,還能開拓潛在旅次。

 台灣觀光日韓代言人的經費一年為台幣八千萬元,其中,八成的經費必須用於商業廣告CF拍攝、一連串公關活動的舉辦等;代言人的義務為每年必須出席二至三次國外推廣活動及一次的國內觀光推廣活動,觀光局並擁有代言人的肖像使用權及CF播放權。

 飛輪海是在去年七月十六日接替F4成為台灣觀光日韓代言人,合約期限一年,主要目標是吸引日韓年輕人來台;F4則在二○○六年十一月至二○○八年十一月擔任日韓代言人,根據觀光局統計,光是二○○七年,F4帶來的觀光效益就達到新台幣十一億兩千四百九十五萬元。



來源: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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